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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央企工程分包权诈骗,应引起公安部门高度重视!
发布时间:2024-01-17 09:28:21 文章来源: 浏览:13361
在此,三名举报人联名通过媒体实名举报朱水荣和王代新两位被举报人,涉嫌合谋并勾结第三方公司合同诈骗,以虚构获得央企工程中标项目分包工程发包权,并以虚构特殊身份或委托人联系人等身份,诈骗钱财共计400多万元,致使我三人遭受巨大经济损失。并请求公安机关尽快以被举报人涉嫌诈骗罪或相关罪名立案刑事侦查,追究被举报人刑事责任,追回举报人经济损失。
举报人:颜忠平,男,汉族,身份证号码:3204231966****5853,户籍地址:江苏省溧阳市别桥镇小石桥村委大石桥村19号。田伟,男,汉族,身份证号码:5111211975****8252,户籍地址:四川省仁寿县青岗乡双店村4组65号。陈进三,男,汉族,身份证号码:3424261974****3016,户籍地址:安徽省金寨槐树湾乡响山寺村陈湾组。
被举报人:朱水荣,男,汉族,身份证号码:320586198101308054,户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吴巷村委吴巷山(11)邱家桥33号。王代新,男,汉族,身份证号码:342523196612280015,户籍地址:安徽省广德市桃州镇平桥六组96号。
一、事件经过
自2022年3月份以来,被举报人朱水荣以虚构其为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国荣磁动力(工商注册地址为:宜兴市屺亭街道边庄村)新建生产厂房项目副指挥长等名义,伙同被举报人王代新伪造多份盖章单位为“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四局第六建设有限公司”“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分包合同及进场通知书,和第三方公司合谋,以获得央企工程中标项目分包权为名,引诱介绍举报方承揽工程分包业务,以全面配合集团和业主进行工程洽谈、图纸领取、分包合同签订、人员对接、进场通知书、进场协调、以及借款、人情费等多种名义为由,多次向举报人索要钱物,包括现金微信转账、银行转账、购买奔驰、保时捷轿车转账以及购买批量茅台酒和高档香烟、茶叶等礼品总计400余万元。
二、涉嫌诈骗事实
1.虚构自己获得央企中标项目分包权事实:一虚构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项目分包权事实:主要有宜兴市新庄村震泽路江苏国荣磁动力新建厂房A区500000平方米施工项目;苏州工业园区甪直镇石莲街与石港路交叉口向南300米的中日氢能源产业园项目;无锡叔伦铝镁合金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钢构生产厂房123万平方米施工项目;二虚构获得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项目分包权事实:如:江苏永良镁业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厂区工程项目。
2.虚构身份。朱水荣虚构其为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国荣磁动力建生产厂房项目副指挥长、中日氢能源产业园项目等多个项目联系人;王代新为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国荣磁动力建生产厂房项目、中日氢能源产业园项目等多个项目联系人。
3.伪造多份盖章单位。以“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四局第六建设有限公司”“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名义以文件形式下发分包通知书等。
4.以诈骗财物为主要目的。经举报人初步核实,包括江苏国荣永磁动力项目、苏州中日氢能源产业园项目、宿迁江苏永良镁业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厂区项目分包通知、多份进场通知书等均为虚假。两被举报人不仅涉嫌诈骗举报人400多万元,还以同样手段骗取其他多人财物。
三、强烈呼吁严厉查办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两被举报人的行为已明显涉嫌诈骗罪等刑事犯罪。举报人已经于2023年上半年以来,分别到苏州,无锡和宜兴报案,申请公安部门立案查处。举报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是进一步媒体曝光,舆论监督。让更多不明真相的人擦亮眼睛,不再上当受骗,同时,警醒此类犯罪分子“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二是请求公安机关快速侦办,尽快破案,打击犯罪,追究被举报人刑事责任,挽回举报人经济损失,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举报人:颜忠平 田伟 陈进三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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